上海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规定
栏目:害虫防治资讯 发表时间:08-22 人气:0
第一条(目的和依据)
为了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管理,保护人体健康,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,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结合本市实际情况,制定本规定。
第二条(定义)
爱国卫生工作是指以消除危害健康因素,提高环境质量、生活质量和人民健康水平为目的,由政府组织、全民参与的群众性卫生活动。
第三条(适用范围)
本市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,均应遵守本规定。
第四条(管理原则)
爱国卫生工作应当坚持条块结合、以块为主的原则,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制。
第五条(各级政府职责)
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,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。
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,使卫生状况的改善与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相协调。
第六条(爱国卫生宣传)
新闻出版、广播电影电视、文化等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,做好爱国卫生的宣传工作。
第七条(爱卫会机构)
市和区、县、乡镇(街道)的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(以下简称爱卫会)是同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,负责部署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。
各级爱卫会下设办公室。爱卫会办公室(以下简称爱卫办)是同级爱卫会的办事机构,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日常工作。
第八条(爱卫会职责)
各级爱卫会的主要职责是:
(一)组织贯彻实施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方针、政策;
(二)统一规划、部署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;
(三)指导、检查和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履行其承担的爱国卫生职责;
(四)组织动员社会全体成员参加爱国卫生活动;
(五)表彰奖励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和个人。
第九条(爱卫办职责)
各级爱卫办的主要职责是:
(一)执行爱卫会的决议并组织贯彻实施;
(二)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落实其承担的爱国卫生工作任务;
(三)开展爱国卫生监督、检查评比和效果评价;
(四)总结交流爱国卫生工作;
(五)进行爱国卫生工作的宣传;
(六)开展爱国卫生科学研究工作;
(七)执行爱卫会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第十条(单位爱卫机构、人员设置)
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部队及其他组织根据实际情况,可以设立爱国卫生机构或者配备专职、兼职工作人员,并在所在地爱卫会的统一领导下,开展本系统、本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。
第十一条(工作制度)
每年4月为本市爱国卫生月。爱国卫生月重点解决社会卫生的突出问题。
提倡和推行建立卫生劳动日制度,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六为本市卫生劳动日。
第十二条(城区爱国卫生)
各区、县、街道、县(区)属镇应当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等级卫生街道(镇)标准,设置和完善卫生基础设施,健全、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,并按期达到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有关卫生指标。
第十三条(农村爱国卫生)
乡(镇)、村应当结合乡(镇)、村建设规划,组织开展安全卫生供水、卫生厕所修建和环境卫生建设。
第十四条(单位爱国卫生)
各单位应当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计划,健全、落实卫生制度,达到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有关卫生标准。
第十五条(健康教育)
各单位应当开展健康教育工作,宣传科学卫生保健知识。
学校应当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教学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课,幼儿园应当对幼儿进行卫生保健常识教育。
第十六条(除四害)
单位和个人应当参加消灭老鼠、苍蝇、蚊子和蟑螂等病媒生物及消除其孳生场所的活动,使病媒生物的密度控制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标准以下。
第十七条(个人社会卫生规范)
个人应当遵守下列社会卫生规范:
(一)不随地吐痰、便溺;
(二)不乱扔垃圾污物;
(三)不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;
(四)不从事其他有碍社会卫生的行为。
第十八条(监督队伍及其职责)
市和区、县爱卫会可聘任爱国卫生监督员。爱国卫生监督员的职责是:
(一)对所管理范围内的爱国卫生工作进行监督、检查和指导;
(二)受同级爱卫会委托,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。
第十九条(执法规范)
爱国卫生监督员在执行公务时,应当佩戴执法标志,出示执法证件。
第二十条(表彰奖励)
对在爱国卫生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,由各级爱卫会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。
第二十一条(荣誉称号的取消)
对已获得爱国卫生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,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者卫生质量明显下降的,由授予荣誉称号的爱卫会或者上级爱卫会取消其爱国卫生荣誉称号。
第二十二条(处罚)
在爱国卫生监督检查中,对违反本规定第十三、十四、十五、十七条的行为,由有关部门按国家和本市的法规、规章进行处罚;有关部门未处理的,区、县以上爱卫办有权建议该部门依法进行处罚。
第二十三条(妨碍执法处理)
拒绝、阻碍爱国卫生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,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的,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第二十四条(应用解释部门)
本规定的具体应用问题,由市爱卫会负责解释。
第二十五条(施行日期)
本规定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。
深圳市三合消杀有限公司
联系电话:18718568168 贾工
18718568168 贾工
公司网址:http://www.shahaichong.cn/
扫描下方二维码,免费咨询!
上一篇:有机氯杀虫剂中毒及解救方法 下一篇:为什么蚊子落下来的时候有一条后腿总要抬起来?
深圳市三合消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工厂、酒店、企事业单位、住宅小区的白蚁防治、白蚁预防与灭治工程、杀虫、灭鼠、灭蟑螂、杀四害、清洁服务、有害物质消除消毒、综合环境治理、消杀药品研发和销售各种消杀药品、器械于一体的服务机构。主要提供白蚁防治、灭臭虫杀床虱、灭老鼠、灭蟑螂、灭蚊子、灭跳蚤、除螨虫、灭苍蝇等病媒生物防治及有害物质消除消毒、综合环境治理等服务。
请致电:18718568168 贾工 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内给您提供系统化的害虫防治方案!!
- 到2020年,广东将建至少300个健康村建设示范村
- 吉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
- 公共场所如何快速杀灭蚊蝇
- 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
- 每日科普—裸鼹鼠
- 餐饮行业日常消杀工作不容忽视,不能因小失大
- 创业公告?不!是创业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!
- 饱受蚊子追逐之苦 古代文人墨客诗词曲赋中的记录_重复
- 女子谎称是街道工作人员上门施药灭虫,收高昂费用_重复
- 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
- 白蚁繁殖期的防治攻略
- 深圳灭白蚁公司教你两招消灭它
- 白蚁防治每个成熟老巢每年可产生新巢50—100个
- 深圳杀虫公司怎么样做才能最有效的家庭、仓库、工厂、写字楼、办公室、小区灭鼠
- 粘鼠板厂家应该具备哪些特质
- 深圳白蚁防治 教你选用抗白蚁侵蚀的木材
- 深圳灭白蚁公司,白蚁的灭治方法
- 老鼠会引起什么危害?
- 白蚁有哪些天敌
- 灭鼠公司带你找到你身边的老鼠
- “高科技产品”可发射超声波除“四害”?
- 蚊子最喜欢叮这5种人,你也在其中吗?
- 今年将建200个“四害”密度监测点 保障居民健康
- 除四害、防疾病、保健康
- 什么,甲醛检测没必要?甲醛中毒症状
- 灭一只越冬蚊等于少千只“蚊二代”,正是最佳消杀期
- 福永开展夏季除“四害”统一行动
- 深圳杀虫公司介绍四害危害人类健康
- 汽车除甲醛服务方案
- 夏季来临,如何选购灭蚊蝇灯,灭蚊蝇灯什么牌子的好呢?